很多创业者对股权激励并不陌生,也愿意在自己的创业项目中实行股权激励,但是由于对股权激励仅是一知半解,很容易陷入一些股权激励的误区,本文仅总结一些常见的股权激励误区供参考,1、股权激励释放比例过高,影响公司控制权。
一个创业项目走向成功,可能需要经过多次的股权融资才能实现,每一次融资都是对创业者所持股权的一次稀释,由此,如创业前期股权激励一次性释放比例过高,创业者就有可能丧失对创业项目的控制权的状态,后期投资者如发现创业者不能对项目有效控制,就可能对此项目持谨慎态度,后期融资不能到位,最终可能导致创业项目失败。
2、直接赠与被激励对象被激励股权这一点尤为重要,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一定让被激励对象支付对价才能获得股权如将股权直接赠予被激励对象,其获得股权太容易,在心理上不会感到物有所值,甚至感觉理所应当,更不会认识到自己身份已经发生了变化,最终因无法与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创业项目可能会以失败告终。
3、没有设立股权动态考察机制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很多创业者都会发现被激励对象实际能力并没有达到之前的预期,但是股权激励已经注册到被激励对象名下,创业者如想拿回股权,被激励对象根本不会同意创业者为了创业项目的发展,其只得从自己的股权中拿出一部分用于下期的股权激励,如此反复经多次股权激励后,创业者股权被大比例稀释,失去公司控制权;原被激励对象无能力却坐享其成,影响后期被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可能会造成创业失败。
4、没有设定股权退出机制对于已经取得被激励股权的被激励对象也要设立相应的退出标准,如发生股东意外死亡、被法院执行、刑事犯罪、离职等情况时,公司章程对股权该如何退出也要有事先有书面约定,否则有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被他人获得或者被法院查封的后果,新进入的股东不具备运营项目的相关能力,不但不能实现激励目标,创业项目也可能因此失败。
5、没有及时披露财务信息,弄虚作假,失信于员工从本质上看,股权激励就是一种员工与老板之间的相互承诺,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如老板没有及时披露信息或弄虚作假降低企业利润,以致人为的使股权激励的条件不成就,如在马上就要达到股权激励约定的标准时,公司老板直接直接骑一辆200万的豪车,虽降低了本年利润, 但本质上就是失信于员工的行为,下一年的经营业绩必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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